一是以省為主,加強統籌。按照“省負總責、縣抓落實、扶持到校、資助到生”的教育扶貧工作要求,由省級人民政府統籌各方面資源,加大教育扶貧工程的實施力度。
二是以人為本,尊重群眾。圍繞“人人受教育,個個有技能,家家能致富”的要求,工程實施的重大政策和關鍵環節要充分尊重群眾意愿,做好政策解釋和引導工作。
三是改革創新,加快發展。針對制約貧困地區教育發展的瓶頸因素和關鍵領域,著力破除制約發展的體制機制障礙,深化人才培養模式改革,調整培養結構,加快發展步伐。
四是因地制宜,分類指導。結合各個片區的實際情況,確定教育扶貧工程的重點任務和政策范圍。根據各級各類教育特點,確定規劃目標,落實政策措施,科學組織實施。
五是規劃引導,分步實施。加強與國家主體功能區規劃、片區區域發展與扶貧攻堅規劃相銜接,推動片區人口和勞動力通過教育向重點開發區和優化開發區轉移。制定教育扶貧工程的年度計劃,明確重點,分步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