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中國扶貧在線訊 2017年的“中央一號文件”繼續鎖定“三農”工作。2月5日,《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入推進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加快培育農業農村發展新動能的若干意見》正式頒發。《意見》提出,要“進一步推進精準扶貧各項政策措施落地生根,確保2017年再脫貧1000萬人以上”。實現這個目標,農業供給側改革需要如何發力?中國網“中國訪談”專訪中國社會科學院農村發展研究所研究員李國祥,對此進行解讀。
李國祥表示,脫貧攻堅是農村工作的一個非常重要的方面,在貧困地區,脫貧攻堅可以說是中心工作。“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是今年‘中央一號文件’的主題,供給性結構性改革對脫貧攻堅怎么發力,我舉一個非常簡單的道理,大家就可以明白。在貧困地區,我們對農民扶貧的時候,貧困戶說,你們不要來扶貧了,只要幫我把現在生產的農產品賣掉,我就可以脫貧了。這個農民提出來的問題對不對呢?農民為什么會提出這樣一個問題呢?”李國祥指出,從中央到地方投入了大量的精力和財力,用于脫貧攻堅。脫貧攻堅過程中,產業扶貧是非常重要的一個環節。“貧困戶為什么會有這樣的反應?第一,把產業扶貧作為重頭戲,這個路子是對的。第二,如何通過產業扶貧讓貧困戶脫貧,這就是供給側結構性改革要做的事情。”他認為,貧困人口到2020年全面脫貧,如果產業扶貧發揮不了應有的作用,就證明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成效不明顯。如果通過供給側結構性改革,讓貧困戶不再愁農產品賣不出去、賣不到好價錢,就證明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取得了成功。
李國祥表示,貧困戶的農產品賣不出好價錢、賣不出去,關鍵是在農產品供給上還存在著問題。一方面,貧困戶生產的很多農產品不能增加很多收入,脫貧沒有辦法。“怎么樣來增加有效供給?讓貧困戶生產出來的農產品更符合消費者的需求,這個是我們要做的事情。”另一方面,消費者想吃到優質、安全的農產品,但是買不到,或者買的不放心。“我們曾經做過一個調查,很多人想買有機農產品,但買不到真正放心的有機農產品。這里面有一個結構性的問題,一邊生產出來了,愁賣不出去,賣不到好價錢,另一邊發愁買不到,這就是我們要做的事情。”
李國祥指出,供給側結構性改革體現在脫貧攻堅方面,就是要通過體制機制的改革,通過創新,包括新的綠色生產方式、產業、業態和發展模式,讓農民生產的農產品,跟消費者更好地切合起來,把消費者吸引過去。“做到這些事情,要在很多方面,在體制機制上,讓現在的農產品價格形成機制;在土地制度改革,包括扶貧的工作機制各個方面要加大改革的力度,才能夠實現生產出更好的農產品,賣出更好的價格,讓貧困戶更順利地脫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