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新聞3月1日訊 (記者 胡永平)日前,最高人民法院發出《關于認真學習貫徹<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意見>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要求各級人民法院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更加充分地發揮職能作用,為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務和司法保障。
通知指出,各級人民法院要充分認識保障鄉村振興戰略實施的重要意義,深刻領會中央精神,充分發揮職能作用,依法妥善處理鄉村振興戰略實施過程中的各類矛盾糾紛,為推動農業全面升級、農村全面進步、農民全面發展,書寫好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三農”新篇章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務和司法保障。
通知要求,要妥善審理鄉村振興戰略實施過程中的各類案件,為鄉村振興發展提供良好的法治環境。要妥善審理涉及農村承包地、宅基地“三權分置”案件,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促進農村土地制度改革;妥善審理破壞農村社會秩序、擾亂農業市場秩序、危害農村投融資環境等刑事案件,為鄉村全面振興營造安全有序的環境;妥善審理涉及農村產權保護、基礎設施建設、農村科技創新、勞動就業保護等民事商事案件,夯實鄉村振興要素基礎;妥善審理涉及農地征收征用、鄉村規劃建設、農村經濟管理等行政案件,為建設法治鄉村保駕護航。
通知強調,要通過司法審判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傳承發展提升農村優秀傳統文化,不斷提高鄉村社會文明程度。要弘揚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和家庭美德,弘揚守望相助、鄰里和睦的鄉鄰美德,弘揚誠實守信、嚴守合同的契約精神;要堅決掃黑除惡,嚴厲打擊農村黑惡勢力、宗族惡勢力,醇化村風民風社風;要注重法治教育和宣傳,引領農村尊法、守法風尚。
通知要求,要落實各項司法為民便民利民措施,及時回應人民群眾的合法利益訴求。要綜合運用互聯網、手機短信平臺等現代信息網絡技術手段,搭建涵蓋立案、審判、執行的全方位便民服務平臺;要充分發揮民事簡易程序的功能,深化訴訟服務機制,為當事人訴訟提供便利;要加大涉農案件執行力度,確保農民合法權益及時得到實現;要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對經濟確有困難的當事人給予必要幫助。